高教所支部成功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
12月6日,在充分酝酿积极筹划的前提下,高教所支部成功组织和举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这是高教所支部全面深入贯彻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研究的一次重要行动。本次座谈会具体由我校《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教育研究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和陕西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学类工作委员会共同主办。来自国内12所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学者、研究生共60余人与会。
会议开幕式由闫亚林研究员主持,杨宗科校长致辞。杨校长希望通过本次座谈会,交流体会与思考,吃透精神,领悟核心要义,以此推进法治人才培养事业。座谈会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人才培养创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学教育改革”“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实践”四个分议题,做了19个学术报告。座谈会闭幕式由我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王若梅研究员主持,邱昭继教授作闭幕致辞。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为了进一步扩大学习成果,高教所支部抓紧时间,通过中国社会科学报官网、学校官网和微信平台等,推送了相关宣传报道。高教所组织的这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人才培养相关讲话精神的活动,也是在全国较早掀起较大规模高质量学习的一次活动。
12月14日,高教所支部全体在前期座谈会活动基础上,在校务楼A318资料室召开专门集体学习,对这次座谈会的主题进行了相关总结回顾,并展望了下一步的相关学习计划。闫亚林书记肯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的影响。她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提升法学教育质量与水平的重要指导思想,为我们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学教育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继续推进落实相关学习活动,在《法学教育研究》刊物上陆续刊登本次座谈会及后续相关研究成果,持续推进和深化相关研究。
宋鸿雁副书记表示,高教所要利用《法学教育研究》平台,积极吸引和凝聚相关研究力量,以专题组稿的形式,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精神的研究与领悟,结合支部所辖部门负责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人才培养相关精神切实落实在我们的教学改革中,培养支撑社会主义建设的德法兼修又红又专的法治人才。
郭艳利、余涛、王筱蕾、刚晓晨分别发表自己的看法。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这次座谈会,深化了我们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深化了对法治人才培养方向的认识,也增进了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国、培养法治人才的强烈责任感。高教所副所长邱昭继、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副主任王若梅列席,并对学习活动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