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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告

关于选举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的安排意见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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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一党总支

关于选举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的安排意见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校党委研究决定并报经省教育工委同意,我校第二次党代会(以下称“校党代会” )将于20113月召开。为使大会顺利进行,校党委成立了筹备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朱开平书记任筹备领导小组组长,贾宇校长、宋觉和马永侠副书记、李邦邦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宣力、马积生、郭捷、王瀚及党委部门负责人王凯、李平安、王志凯、王贤、李玉朝等任领导小组成员;各工作小组及职责详见76日校党委西法大党发(201022号文件。

928,校党委印发西法大党发(201025号《关于中国共产党西北政法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随本文发给各党支部),具体部署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如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会议代表、时间安排及其他要求等。927下午,宋觉副书记还在长安校区办公楼四层会议室主持召开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及筹备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负责人会议,一再强调召开校党代会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代表候选人推荐、代表选举等工作对顺利、圆满举行校党代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严肃的态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章》的规定和校党委文件精神,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党员的选举意志。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党委文件规定精神,现结合实际情况,对机关第一党总支推荐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选举校党代会代表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安排意见,请各党支部书记及时和单位行政领导沟通,妥善安排、认真组织全体党员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一、代表候选人及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各党支部在推荐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及此后参加总支党员大会选举校党代会代表时,都要严格掌握校党委文件提出的五项条件:

(一)党代会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校,正常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三)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机关第一党总支参加校党代会代表名额及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限额

(一)按照校党委文件规定,党代会代表人数约为正式党员数的16%;机关第一党总支应选举15人作为代表参加校党代会,即机关第一党总支此后党员大会选举的代表人数为15名。

(二)按照推荐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多于代表人数20%的规定,机关第一党总支推荐18人作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请组织部审查后差额选举。

三、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

按照规定,各党支部在认真学习校党委文件,熟悉、掌握代表条件后,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提出本支部推荐的全总支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8名;机关第一党总支扩大会议汇总、研究决定各支部所推荐的全体候选人情况,向校党委组织部推荐报送18人作为机关第一党总支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一)各党支部应于1018日(星期一)上午10点之前开过支部党员大会,产生机关第一党总支18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范围为机关第一党总支所属全体正式党员(名录见附表一;按照组织原则有关规定,朱开平书记,宋觉、马永侠副书记和马积生副校长已在其他基层党组织参加推荐、选举,故不作为本总支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推荐,但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邦邦仍在本总支参加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和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产生后,各党支部应形成报告(填写附表二),同时着手准备本支部党员当选本支部所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考察材料(格式参照附表三),以便总支进一步全面考察。上述报告中各栏“支部数”不必填写(总支以后汇总统计用),应推选3名正式党员在“签名处”签名,在表格上部空格填写党支部名称并加盖支部印章,101810时前报机关第一党总支。

(二)机关第一党总支1019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参加的总支扩大会议(不得派人代为参加)汇总、商定机关第一党总支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地点拟在长安校区办公楼4层会议室;届时如有变更,则在4层会议室西门门上张贴更改通知。请上述各位人员按时参加,总支不再另行通知。会后各党支部负责安排人员填写总支扩大会议确定的本支部当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登记表》(校党委文件上有),在表中“选举单位意见”栏里填写“同意推荐×××同志作为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栏内右下方分别盖党支部、单位印章,连同其前述考察材料均一式两份(可复印一份)、双面印制,于1020日(星期三)上午9时前送机关第一党总支,以便形成正式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四、机关第一党总支全体党员大会产生校党代会代表

(一)机关第一党总支选举校党代会代表全体党员大会拟于1027日(星期三)1500在长安校区办公楼二层报告厅召开。请各党支部适时通知每一位正式党员按时参加;如无特殊情况,总支不再另行通知。

(二)具体选举办法由校党委另行发文,总支党员大会选举时组织学习并具体执行。

(三)确有要事不能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由本人提前书面申请,党支部书记把关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以报机关第一党总支组织纪检委员吴华同志审批为准。

(四)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前几分钟到场签到。签到分为两个区域:二层报告厅北门内由总支委员燕福民负责,让保卫处、党政办、工会、国际交流中心、纪委监察室5个党支部的党员同志签到、领取签字笔;二层报告厅中门内由总支委员李永宁负责,让人事处、审计处、团委、宣传部、学生处、组织部6个党支部的党员同志签到、领取签字笔。上述两位总支委员一并负责统计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并报告总支委员吴华。

(五)请各党支部召开党员会时一并告知党员同志请假、签到以及就座时不必太拥挤以方便划填选票等事项。

五、其他

(一)各党支部召开党员会时,可同时安排一次集中集体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请通知党总支中心组负责联系的总支委员一并参加,但总支委员不参与党支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

(二)机关第一党总支党群部门网页(暂名“火炬”)近日开通,请有条件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形成数码图片及简要文字报道,投递“火炬”之“战斗堡垒”栏目中的各党支部项;同时请各党支部、各位党员及时关注、积极支持办好“火炬”。

(三)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校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待校党委通知发文后再另行安排,各党支部暂不提名推荐。 

 

20101010

 

附表一:机关第一党总支正式党员名录()

附表二: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告(略)

附表三: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材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