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总支部委员会
完成学校创建“文明校园”任务自查汇报
一、机关第一党总支完成学校创建“文明校园”任务自查工作与成绩
(一)形成创建工作《具体安排》,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二)明确具体创建任务,督促部门逐项落实
机关第一党总支《具体安排》中,进一步明确分解了各党支部、各职能部门应当完成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学校《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分阶段抓紧进行具体的创建工作,按时向学校创建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机关第一党总支14个职能部门都承担了程度不同的具体任务,特别是学生处(25项)、宣传部(18项)、保卫处(15项)、团委(9项)、人事处(8项)等单位,在学校学校《创建“文明校园”任务分解表》中应完成8~25项具体工作,事务多,责任大。为此,总支要求各党支部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到本部门的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之中,同时要求党支部书记应是本部门创建“文明校园”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共同领导,具体督促,起好战斗堡垒作用。
(三)抓住检查环节,有的放矢整改
按照总支《具体安排》,各党支部应督促本部门在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第三阶段(自查整改,不断提高)10月30日结束之前,对前一阶段(组织实施,开展工作)依照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创建“文明校园”《测评体系》标准和学校《创建“文明校园”任务分解表》涉及的具体项目,就创建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等自测自评,得出自评分,于10月10日总支扩大会上逐条逐项通报、评比。从10月12日上午各党支部书记在总支扩大会通报情况看,几个创建任务繁重的职能部门已经完成了总任务70%左右的工作量。对此,总支除了肯定成绩之外,特别提出,各党支部书记应通告所在单位,在本阶段剩余时间里,必须针对尚未完成的具体任务,积极采取措施,主动想方设法,力争达到满分要求,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各创建工作小组的检查、评比,同时准备接受陕西省教工委、教育厅专家的预评、预验。党总支在此过程中应充分体现政治核心作用。
二、机关第一党总支完成学校创建“文明校园”任务自查问题与意见、建议
(一)尚未完成的具体项目,多属需要现场检验的情况
涉及学生处的,如第15、23、24、29、40、41、42、89、90、91、92项等,涉及宣传部的,如第15、17、43、54、55、64项等,涉及保卫处的,如第45、56、94、95、96、97、98、99项等,涉及团委的,如13、15、16、44、48、49、50、51项等,涉及人事处的,如第8、31、33项等,还有涉及所有职能部门的第76项,这些具体项目,一般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抽查、问询、座谈、测评等,目前虽难以精确测评,但也应当积极主动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学校创建“文明校园”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应采取不同形式,及时对涉及各单位具体创建工作加以研究、指导,督促、检查、落实
机关第一党总支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创建工作主要面向相对应的学校各个创建工作小组、创建办公室,特别是创建工作小组,承担着专门责任,应当及时对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汇总、研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机关党总支在各职能部门创建工作中,只能起到思想动员、政治督促、整体协调等作用,不能取代创建工作小组的具体职能。希望在最后攻坚的关键阶段,学校各创建工作小组的作用能够真正得到发挥。
(三)学校层面应有一定的经费投入做保障
(四)学校层面对创建“文明校园”工作应当更加重视
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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