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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告

“缅怀中华英烈,追忆民族脊梁”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安排意见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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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机关党委

“缅怀中华英烈,追忆民族脊梁”

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安排意见

各党支部书记并全体共产党员: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精神要求,报经校党委组织部审示,机关党委决定组织各党支部党员在西安烈士陵园进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缅怀中华英烈,追忆民族脊梁”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请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出发时间:71(星期三)14:20

    二、出发地点:我校雁塔校区主行政办公楼东、“女神”塑像西处。

    三、参加人员: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全体中共党员(含党组织关系在有关党支部的校党政领导);鉴于近期校内日常岗位工作特别繁重、繁忙,各党支部书记可掌握批准、记录请假人员,但总体上各党支部书记应将请假人数控制在本党支部党员人数的50%以下。

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因公私重要、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应直接向机关党委按程序、按要求书面提出;未经请假或未经机关党委同意的请假,视为自行缺席的违反纪律行为;经机关党委同意的党支部书记,应安排1名其他支委或其他正式党员代为履行组织、安排本党支部本次主题党日教育活动有关职责,并将指定人选的姓名、联系方式书面报机关党委秘书。

对去年及今年加入党组织的党员,党支部书记不得批准其请假(新党员需参加入党宣誓)。

630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请勿请假。

    四、活动主题:缅怀中华英烈,追忆民族脊梁;奋力圆“中国梦”,为党旗添光彩。可简称为前2句。

    五、活动地点:西安烈士陵园(西安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六、主要内容:集体向中华英烈敬献花篮、全体党员个人向抗日英烈敬献鲜花、新党员入党宣誓、其他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建立西北政法大学机关党委党员教育基地、为校图书馆交流交换宣传资料、听取介绍抗日英烈事迹、参观革命烈士纪念展馆等。

七、其他要求

(一)向抗日英烈敬献鲜花:(1)应由党员本人自费购买、携带,并按活动主持者的指示敬献菊花1朵(应留有15厘米左右的花杆及不少于2片绿叶),黄色、白色均可;(2)据了解,每支菊花现价3元,100支以上时每支2.50元,故拟由机关党委暂按全体党员人数50%的比例统一订购,71日下午14:10在雁塔校区主办公楼东、“女神”塑像西分别发放给各党支部书记,由其发放给每一个参加活动的党员,参加活动的党员应一路持有;(3)不允许党支部、职能部门公款购置,但不限制某位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其他党员出资,为本党支部参加活动的、请假不参加活动的其他党员统一付费;(4)各党支部书记应自行记录本党支部参加活动党员的姓名,于活动结束、回到雁塔校区主办公楼前时,连同所收取的费用(未及收取的,由党支部书记先行垫付费用)一并交给机关党委秘书盖青青同志收取、存查。

(二)如71日下午有雨,允许参加活动的党员使用雨伞(请别着雨衣、雨披),但雨伞的颜色应为纯色调(别出现各式花伞),以红色为首选。

(三)请参加活动的党员着白色短袖上衣,深色裤、裙;今年运动会上中国移动公司支持机关分会教职工参加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的白色体恤衫、机关第一党总支2011年参加校党委唱红歌比赛时的白色体恤衫等均可;鞋不限,但因需步行往返,请自行选择合脚的。

(四)从雁塔校区列队步行前往西安烈士陵园(去时进西安烈士陵园南大门,约1.6公里,返回时出西安烈士陵园东便门,约1.3公里),不允许驾车。

八、注意事项

(一)请党支部书记提醒每个参加活动的党员,特别注意自行承担个人人身、财产安全责任,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请各党支部书记通知每个参加活动的党员,应服从机关党委活动主持者的指挥、号令;集体行动进行时,不允许自行活动(将安排约30分钟自行活动时间)。

(三)请各党支部书记向参加活动的党员强调,庄严的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应避免不协调的言行举止。

(四)请机关党委安排的活动协助者积极、主动、认真完成相应事务,机关党委表示感谢。

 

西北政法大学机关党委

2015629

 

另:根据校党委决定,630日下午14:30,在我校长安校区办公楼二层报告厅举行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纪念及“七一”表彰大会,请各党支部书记通知校党委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 、职能部门负责人、党群部门负责人及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代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干部提前10钟到场并按规定就坐;确有其他重要事务不能参加的,本人或者本党支部书记应提前向校党委组织部请假,同时向机关党委(88182593)书面报备。

 

 

机关党委  

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