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2018年12月19日机关党委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加强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工作的领导,密切机关党委委员与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按照党章与《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神,结合校党委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承担起抓机关党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帮助党支部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切实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机关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具体职责
1.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等;积极推进党支部参加党建理论研讨、基层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等。
2.督促检查所联系支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换届选举、评优评先等工作。
3.指导党支部建设工作,推进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了解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引导党支部围绕本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的情况,加强教育管理,激励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指导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建设的责任,抓好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
6.督促党支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机关党委报送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联系人要经常性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谈心,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2.联系人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至少1次深入所联系的党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发现所联系支部出现问题,除及时帮助解决外,应向机关党委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3.联系人结合民主生活会,向机关党委汇报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深入联系支部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4.联系人要积极参加联系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被联系党支部应主动加强与联系人的沟通交流,邀请联系人参加党支部开展的重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