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党建管理
  3. 规章制度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规章制度

2012年度岗位工作计划节点及实施要求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 发布者:
  • 浏览量:

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党总支  工会机关一分会

2012年度岗位工作计划节点及实施要求

2012年是我校实施《“十二五”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下称《十二五规划》)的第二个年度,也是在新的平台基础上实现我校党代会第二步发展战略的重要年度。39,学校印发《2012年工作要点》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全年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包括党的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对外交流和社会服务、内部管理以及民生工作等六大方面29项。机关第一党总支、工会机关一分会及各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各工会小组都要团结和依靠党员、教职工,在校党政领导下,鼓足干劲、开拓创新,继续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的应有作用,优异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力争取得各项工作显著成绩。

机关第一党总支、工会机关一分会2012年岗位工作计划节点及实施要求如下。

一、扎实开展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党建知识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保证

2012年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党建知识学习,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贯彻落实《2012年学校工作要点》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以及各职能部门实际工作进行。

1.1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纪委及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等党委部门的统一部署,具体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及培训提高活动。

2.2结合具体情况,总支单独完成或与其他总支联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政治理论、主题报告解读学习。

3.3总支中心组进行专题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不少于2次;总支中心组成员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学习,一年不少于2次。

4.4以各党支部党员集中集体学习(组织生活会)为主,安排党员自学为辅,进行党员政治理论、党建知识、业务规范等学习。

①各党支部应于330之前、920之前形成并向总支报送2012年上半年、下半年本党支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简明安排表》,表中应明确学习时间、主要内容、学习要求(如作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讨论交流)等安排。

②各党支部党员集中集体学习,每月应不少于1次,每次2小时左右;可以召开专门的党员会议,亦可以在职能部门业务例会前、后进行;具体学习方式方法由各党支部自行掌握和决定。

③上半年学习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今年《学校工作要点》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等;下半年学习内容应包括党的十八大精神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要求等,亦可作为学习内容适当安排在上半年或下半年《简明安排表》中组织学习。

④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集体学习,均应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中作好学习记录,并将上、下半年《简明安排表》粘贴在记录本中上、下半年学习记录起始处,以便党支部、总支对照检查、抽查。

5.5党员干部每人2012年应完成不少于2篇的政治理论、党建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在校内外报刊公开发表的亦可计入);每篇应不少于1500字;主题可按总支要求选择,亦可由各党支部、各人自行确定;上、下半年各党支部统计并向总支汇总报告人数、篇数的时间分别为620125之前。

6.61220前后,总支仍将组织全体党员政治理论、党建知识学习创先争优测评;形式为开卷,集中集体现场答卷。

7.7各党支部应结合集中集体学习,及时了解党员、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思想困惑、矛盾,及时与职能部门领导沟通,帮助化解。

8.8各党支部进行集中集体学习的《简明安排表》、具体开展学习的记录、撰写文章情况、参加书面测评、参加党建工会活动、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及报告等,均属于年度创先争优量化评价的具体统计指标,作为进行组织评估、表彰鼓励的依据。

二、加强党组织各项建设,并充分发挥相应作用

党的各项建设,包括组织、思想、制度、作风建设等,仍然是2012年重点工作内容,必须在校党委领导、党委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同志应有的作用。

9.1新设立的职能部门,应在3月底之前完成成立党支部报告、推选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工作,并向总支报告;在校党委组织部批复后及时进行选举报批。

10.2党支部委员会及党支部书记任期届满的,应于3月底之前完成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11.3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因工作调动出现空缺的,应在3月底之前完成补充推选工作。

12.4总支委员会委员因工作调动出现空缺的3名委员,补选工作应在420前完成。

13.5总支委员会委员(党总支中心组成员)联系党支部的分工安排,应在420前确定并与所联系党支部沟通。

14.6按照学校党政纪工等方面出台新修订的各项规定、制度,应及时完善总支相应的落实办法。

15.7按照校党委部署、党委部门安排,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估和经验交流的所有具体工作,争取优异成绩。

16.8全力组织好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17.9积极支持并在校党委部门领导下,协助搞好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处级干部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具体工作。

18.10按照校党委、纪委部署,协助搞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具体工作,如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承诺等。

19.11结合学校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精神,协助职能部门督促全体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劳动纪律、优秀履行岗位职责,充分体现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0.12帮助、指导党支部积极进行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

21.13督促各党支部按时、足额收取党费,并按校党委组织部和总支有关规定及时汇总交财务处入账。

22.14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创造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支部党建活动;积极搞好总支年度主题党建活动。

三、以“创先争优”为目标,着力推动职能部门、党支部、工会小组各项工作

“创先争优”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党建活动,而应当是党的建设工作经常性机制之表现。2012年,我们在各项工作中仍然要以“创优争优”为目标,争创先进,争当优秀。

23.13月下旬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总结2011年度“创先争优”工作,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个人进行表彰、鼓励。

24.2继续以“创先争优”为目标,鼓励各党支部、各工会小组全体党员、教职工在各项业务工作中也“创先争优”。

25.312月底之前,进行2012年度总支各项工作“创先争优”汇总通报,举行一定形式的表彰、鼓励。

四、切实搞好工会、群众工作

2012年工会、群众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有关民生、群众利益维权等具体事务繁多,应当充分加以重视,扎扎实实逐项开展。

26.1320之前完成学校第十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下称“双代会”)代表提名、选举工作,按时组成机关一分会代表团,积极完成“双代会”各项准备事务。

27.2按时完成三届五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统计和归纳、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教职工呼声和意愿,充分重视教职工切身权益的保障。

28.3周密组织机关一分会代表主动、积极参加“双代会”议程议事,切实维护教职工权益。

29.43月底之前完成有关职能部门工会小组组长人选的推选,健全工会分会组织体系。

30.5大力支持、积极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全校性群众文体活动,采取得力措施,争取优异成绩。

31.6关注、关切退休教职工,做好致敬致谢工作。

32.7关心教职工及其亲友的重大变故,做好慰问、关怀工作。

五、主动消解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校园安全稳定事关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大局,是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的前提和基础,应当全力以赴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33.1及时向各职能部门、全体教职工传达、宣传上级组织和学校有关维护师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部署,明确提出有关具体要求,及时通报、消解有关影响校园、师生安全稳定的因素、隐患,充分重视预防工作。

34.2各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各工会小组都要用心、主动关心党员、教职工,了解群众的呼声、意愿和面临的困惑、困难,及时帮助化解各种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的影响。

35.3督促各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公正、廉洁、高效、透明的履行岗位职责,给党员、教职工以信心、信任、信服。

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大力支持职能部门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6.1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政决策部署情况,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37.2充分尊重职能部门独立、自主地履行岗位职责,主动配合,积极沟通协调,全心全意搞好服务工作。

38.3支持各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各工会小组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开拓创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搞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铸造机关总支形象品牌。

2012年度,总支和分会所有的工作要都围绕学校工作重点进行,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各工会小组积极因素,竭力发掘全体党员、教职工的创造潜力,从而最大限度的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相信我们的努力和勤奋一定会取得预期的成就。

 

西北政法大学      

机关第一党总支  工会机关一分会

20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