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所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3月22日,高教所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机关党委委员何玉军同志到会指导,高教所全体党员参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宋鸿雁同志主持。
按照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支部在会前组织全体党员通过各种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等,特别组织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专题学习研讨会,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的准备。
会上,宋鸿雁同志代表支部述职,总结了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情况,检视了支部查摆问题及整改清单,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随后,支部党员逐一对照党支部职责,对照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巡视巡察、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等,重点查找支部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和党员政治信仰、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改正方向。
何玉军同志对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点评。他指出,高教所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前期准备充足,过程质量高,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并对支部党建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下去,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二是支部活动要发挥凝聚力量的作用;三是支部学习要重视转化成果,转化到业务中去。
最后,宋鸿雁同志总结发言,强调支部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联系指导业务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努力转化学习成果,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并提出要转变支部学习方式,切实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学出实效,把党建活动直接转化为提高业务的推动力。
会议还进行了党员年度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