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9 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党总支
参加学校庆祝建党90周年“唱红歌颂祖国”
歌咏比赛具体安排意见
各党支部:
按照校党委3月23日西法大党发(2011)9号《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和校党委宣传部5月6日西法大党宣发(2011)06号《关于举办西北政法大学庆祝建党90周年教职工“唱红歌颂祖国”歌咏比赛的通知》(附复印件)精神,现将机关第一党总支参加此项活动的具体安排通告如下,请各党支部书记及时、主动沟通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重视、主动宣传,积极行动、认真安排,共同确保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一、报名时间:各党支部应于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时,将所附《报名、参加记录表》填写完成并交机关第一党总支宣传统战委员李政敏同志(电话:88182251,长安校区办公楼B座4层B4—10号房间)。请各支部书记及时征询和确定人员,勿逾时填交,亦请勿随意变动人员。
二、报名人数:各党支部报名人数不应少于在册党员人数的60%(即:保卫处8人,党政办10人,校工会3人,国际交流中心2人,纪监3人,人事处6人,审计处2人,校团委3人,宣传部6人,学生处7人,组织部3人),但亦请勿超过80%为宜;其中各党支部书记应当参加,10名(含)以上党员的党支部,其所在职能部门负责人亦应参加;原则上以中共党员为限,但也可吸收其他教职工参加。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歌咏比赛是党总支参加学校集体党建活动的组成部分,所有党员均应听从支部安排,以积极的态度参加报名、练习及比赛。
(二)各党支部及党员在本次歌咏比赛中各环节的表现,纳入总支2011年度党支部、党员创先争优量化评比统计通报之中。
(三)成立机关第一党总支代表队歌咏比赛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歌咏比赛各环节工作。
1、组长:总支书记刘育龙,全面协调。
2、常务组长:总支委员李政敏,活动各环节执行事务。
3、副组长:总支委员吴华,活动督查、记录等事务。
副组长:总支委员燕福民,活动场地、器材联系等事务。
副组长:总支委员李永宁,活动经费管理等事务。
4、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联络、通知参加者按时参加练习、排练、比赛等事务。
(四)请各党支部书记征询报名参加歌咏比赛同志意见,根据文件要求,机关第一党总支选唱哪两首歌曲比较合适,并请填写在《报名、参加记录表》中“说明”栏里,以便总支会议研究时参考。
(五)请各党支部书记征询报名参加歌咏比赛同志意见,机关第一党总支代表队男、女参加者上衣、裙裤颜色、样式及其标志图、字,并在《报名、参加记录表》中“说明”栏里简要、明确表述,以便总支会议研究时参考。》
(六)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长安校区办公楼四层大会议室召开总支扩大会议,请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按时参加;未递交《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公开承诺书》的党支部,请一并提交。
机关第一党总支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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