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党总支 工会机关一分会
关于机关一分会选举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项的安排意见
校工会机关一分会各单位、各工会小组:
根据校工会
一、“双代会”代表名额
校“双代会”代表合一,双重身份;学校下达给机关一分会代表团的代表名额为13人:每个处级职能部门各产生代表1名,机关第一党总支、机关一分会产生代表2名。
二、“双代会”代表条件
(略,见校工会校教代会及工会换届筹备领导小组文件之附件《代表选举办法》第一条“代表条件”)
三、“双代会”代表产生
(一)各单位、各工会小组按照“代表条件”等要求,提名推荐本单位参加校“双代会”代表候选人1名(校党政领导代表资格推选已分配至其他代表团,不必在党组织关系所在职能部门提名推荐);
(二)
(三)
(四)
四、工会会员代表名额及产生
(一)各工会小组应提名推荐不少于工会会员人数50%的代表,参加
(二)各工会应提名推荐的工会会员代表数额如下:
1、保卫处工会小组8人; 2、党政办工会小组11人;
3、校工会工会小组4人; 4、国际交流中心工会小组3人;
5、纪委监察室工会小组3人; 6、人事处工会小组5人;
7、审计处工会小组3人; 8、校团委工会小组2人;
9、宣传部工会小组5人; 10、学生处工会小组5人;
11、组织部工会小组2人; 12、离退处工会小组5人。
会员代表人选提名推荐请勿超额;合计56名。
(三)各工会小组应将所提名推荐的工会会员代表名单与所提名推荐的“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一并(同一页书面材料即可)于
(四)各工会小组组长负责通知所提名推荐的工会会员代表于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积极领导和协助工会小组组长圆满完成“双代会”代表提名推荐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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