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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告

关于近期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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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党总支  工会机关一分会

关于近期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单位、各党支部、各工会小组:

总支、分会近期有如下各项工作要尽快进行,请按本《安排意见》及时组织完成。

一、关于2012年上半年政治理论及党建知识学习

各党支部应结合校党政有关文件要求,形成《2012年上半年政治理论学习简明安排表》。上半年各党支部集体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应不少于4次;各党支部可以召开党员会议学习,也可以与部门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学习内容应包括学校2012年工作会议精神、党政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全国“两会”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均应做好组织生活会学习记录,以备检查。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简明安排表》应于33010时前报总支一份,支部自留一份并粘贴于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

(一)新设立的职能部门(统战部、校友办、招生就业处等)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应在314(星期四)10时前,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提出成立党支部的意见并推选1名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将其姓名及简况报总支,以便统一报呈校党委组织部批复后,再进行选举。

(二)原党支部书记因工作变动、任期届满(任期3年,可参阅总支宣传网页《火炬》概况简介栏有关记载)的,请相关党支部(党政办、国际交流中心、团委、学生处、组织部等)在召开党员会议时,提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姓名(10名以上党员的党支部,还须再提名2名党支部委员人选),亦请于314日上午10时前报总支。

(三)待各党支部建设完成后,择时进行总支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

三、关于第一季度党费收取

请各党支部尽快收取2012年第一季度党费,同时催促工作已发生变动党员同志尽快移转组织关系;尚未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暂缓移转组织关系、暂缓收取第一季度党费;党支部书记已调离的党支部,应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代为收取党费。第一季度党费应于3月底之前交总支刘玉龙统一汇交财务处。

四、关于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建设分配

学校房改委已于2012115下发了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建设分配有关安排意见,请各工会小组组长(新设立的职能部门、现无工会小组组长的职能部门,请推选一名工会会员作为工会小组组长,于101410时前报分会;有分会委员的部门,分会委员即为本工会小组组长,不再另行推选)及时通知每个教职工知悉有关安排(可在后勤保障处房管办索取相关文件),不要耽误交费、选房等事项安排。

五、关于2012年总支、分会工作计划安排

2012年总支、分会工作计划及实施节点正在起草,待学校《2012年党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印发后将择时召开总支扩大会讨论、修改、确定实行;故请各单位、各党支部、各工会小组组织党员、会员讨论,提出建议、意见,以便完善总支、分会工作计划及实施节点。

六、关于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及“双代会”代表选举

总支拟在3月下旬召开全体党员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总结表彰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安排2012年总支分会工作,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等,届时将另行通知。

西北政法大学

机关第一党总支  工会机关一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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