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通知公告
  3.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通知公告

完成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任务具体安排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 发布者:
  • 浏览量:

中共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总支部委员会

完成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任务具体安排

按照《2012年学校工作要点》、《2012年学校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部署安排,学校今年上半年启动了创建教育系统高等学校“文明校园”工作,要求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全力投入,以创建促稳定,以创建促发展,真正把我校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

5月21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5月29日,校党委调整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创建“文明校园”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印发了《材料汇编》;6月6日,校党委副书记、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永侠同志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创建“文明校园”《实施方案》,明确各工作机构职责任务,研究启动全校师生创建“文明校园”工作,要求各单位抓紧时间进行学习、宣传、动员(学校还将另行安排全校性宣传、动员大会)。

6月7日,总支委员会沟通研究后,决定成立机关第一党总支完成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任务领导小组、起草总支具体安排。6月12日,机关第一党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宣传、动员,会上除介绍我校创建“文明校园”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以外,宣布成立由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组成的领导小组,总支书记任组长;同时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在学校宣传动员大会之后,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党支部书记应作为其组成人员;总支宣传委员、总支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宣传部副部长李政敏同志结合《陕西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对照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创建“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各级指标,紧扣学校《创建“文明校园”任务分解表》(下称《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作了简明扼要的解读,向各职能部门提出了原则要求,希望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了解在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全局中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具体应完成的工作。

现根据学校《实施方案》规定及校党政决策部署,结合机关第一党总支实际情况,制定机关第一党总支《完成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任务具体安排》(下称《具体安排》)。

一、机关第一党总支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相关机构

(一)成立机关第一党总支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

组  长:刘玉龙

副组长:李政敏  赵全宇  康  鹏  张文渊

成  员(按各个成员所在党支部名称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岳  峰  赵全宇  邝明萱  段宝国  黄  静  杜  丹  姬长华

燕  楠  王小洁  李政敏  刘玉龙  杨  明  张文渊  刘彦林

康  鹏

(二)机关第一党总支创建“文明校园”工作联络员、宣传员:李政敏

(三)各职能部门亦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成立本部门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各党支部书记应作为其组成人员之一;指定创建“文明校园”工作联络员、宣传员。

二、创建“文明校园”工作各阶段机关第一党总支具体任务

按照学校《实施方案》安排,学校创建“文明校园”活动按四个阶段进行;结合《任务分解表》要求、本总支及各职能部门实际,这四个阶段应分别完成不同的工作任务。

(一)宣传动员,制定规划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总支和各职能部门主要应完成如下具体工作:

1、以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动员。总支应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已于6月12日召开),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实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务必使每个党员、教职工明确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每个人在其中的责任、应达到的要求。

2、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及指定联络员、宣传员并报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设在宣传部,电话88182216)。

3、制定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的实施细则或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和机关第一党总支(长安校区办公楼四层B4-12,电话88182250)。

(二)组织实施,开展工作阶段(6月15日至10月15日),总支和各职能部门主要应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认真学习,精心研读。创建“文明校园”,总支和各职能部门必须有针对性地理解《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的精神和创建、专家组工作流程,使全体党员、教职工不至于盲目、心中无数。

2、逐条对照,全力达标。总支和各职能部门都要在全面围绕学校创建“文明校园”总体目标的基础和全局下,以《任务分解表》为基本对照标准,明确检查项目,吃透检查内容,把握检查方法,紧扣评分标准,紧抓任务要求,全力争取具体指标、项目达标、优秀。

3、细化任务,落实到人。各职能部门和总支应特别关注应达标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检查内容(按各党支部名称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各职能部门,其后数字为《任务分解表》中“检查内容”排列序号),落实具体责任人;

1.保卫处:45、56、76、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6、107;

2.党政办公室:76、103、105;

3.校工会:27、30、52、53、76、105;

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76;

5.纪委监察室:76、104、108;

6.人事处:7、8、9、27、30、31、33、35、76;

7.审计处:76;

8.校团委:13、15、16、44、48、49、50、51、76;

9.统战部:76;

10.宣传部:1、2、3、10、11、15、16、17、18、19、21、43、54、55、64、76、110;

11.学生处:7、8、9、15、20、22、23、24、25、26、29、32、35、36、37、40、41、42、76、87、88、89、90、91、92;

12.校友工作办公室: 76;

13.招生就业处:76、108;

14.组织部:11、14、31、32、76、103;

15.机关第一党总支:52、76.

4、加强督查,取得实效。对总支和各职能部门在本阶段的创建工作情况,除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外,总支亦将加强督查,拟于10月10日(星期三)下午召开总支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应提前就涉及本职能部门的检查项目、内容、任务等创建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根据检查方法,自行按评分标准得出自评分),在长安校区办公楼四层大会议室参加会议,进行汇报,通报;也请各职能部门创建领导组织机构重视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

(三)自查整改,不断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0日),总支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应包括以下:

1、总结、评价。在上一阶段创建实施过程及时督查、完善的基础上,进行比较系统的总结、评价。

2、完成自查材料并报。按照学校创建“办公室”的要求,应于10月26前形成本部门创建工作项目《自查报告》。该报告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肯定已取得的评建成绩,明确尚未达标的创建项目及其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等;《自查报告》除报送“办公室”外,亦应报总支一份。

3、有针对性的整改。总支和各职能部门都要根据学校创建“办公室”及创建工作机构的整改通知要求,按时整改到位,确保不致学校创建工作全局受影响。

(四)巩固提高,准备迎评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前),总支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包括:

1、全面检查,查缺防漏。在半年多具体创建工作成果基础上,不得存在自满自足倾向,应明确创建“文明校园”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要在一切可能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细微节点投入关注,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大力度,防缺止漏。

2、充分重视预评工作。根据预评专家组的整改意见和学校“办公室”的整改通知要求,扎实整改,竭尽全力达标。

3、认真对待专家组的检查考核。总支、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党员、教职工都可能成为专家组成员检查、考核的对象,都要以崭新的面貌、精良的工作、谦虚的态度迎接检查、考核。

三、机关第一党总支在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一)创建“文明校园”是学校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总支和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党员、教职工均应在思想认识上真正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合格专门人才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工作对象涉及学生的职能部门,特别应重视涉及学生的创建内容。

(二)创建“文明校园”的根本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因此,各党支部在组织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要将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任务要求纳入其中,很好加以结合。

(三)创建“文明校园”的目标是建设和谐校园,要将具体创建工作提高升华,形成系统性、经常性机制,注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主动积累。

(四)创建“文明校园”的主要任务包括思想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不同内容,因此在具体创建工作中要系统考虑,相互协作,全面加强。

(五)总支、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党员、教职工都要以创建“文明校园”为契机、为平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使我们机关第一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及党员、教职工的优良作风、优秀表现、优异成绩继续发扬光大。

(六)总支年度“创先争优”统计通报中,各党支部及党员、教职工在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时的表现,将是其中的重要考量、评比指标,请各党支部作好相关检查记录。

 

西北政法大学 
机关第一党总支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