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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告

我校精准扶贫进行贫困户核查、公示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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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部署和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安排,我校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贫困户核查、村组公示。

2014~2016年,我校新一轮扶贫工作地点为渭南市临渭区三张镇铁王村。去年6、7月时,我校原扶贫工作队队长、校党政办收发室主任李耿和工作队员王乐民两位老师,接受学校重托,进驻该村,开始新一轮包联帮扶贫困户群众脱贫致富工作。他们和该村村组干部一道,对全村300多户群众,按照省级贫困户、国家级贫困户识别标准(执行2013年陕西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2875元)调查筛选,建档立卡了118户在库贫困户;经过贫困户群众一年来自己努力、我校包联帮扶,特别是校党政领导、24个职能部门结对子帮扶,有40多户群众达到脱贫标准,我校扶贫工作成绩良好,在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会议上得到肯定。

今年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关注全国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工作,提出精准扶贫的新要求,加大了扶贫工作力度。10月9日,我校按照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陕西省委组织部部署,派遣教务处中共党员周兵同志担任扶贫村第一党支部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和王乐民老师一起,加强进行精准扶贫工作;在当地区、镇党委领导下,扶贫工作队密切配合该村村、组干部,根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确保扶真贫、真扶贫并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扶贫工作队认真、严格、仔细对原确认、上报的贫困户,再一次入户逐一核查,将规定不符合条件的在库贫困户(包括:1.在集镇、县城或者其它地方建、购商品房或者现有住房装修豪华的、家用电器市场价格在5000以上的、在本村以外拥有商铺的贫困户;2.家庭有私家车、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贫困户;3.家中有现任村三委会成员的贫困户;4.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或在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作,收入较稳定的贫困户;5.家庭成员有担任私营企业及各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贫困户;6.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贫困户;7.家庭成员中有自费留学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贫困户;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贫困户;9.对举报或者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贫困户)予以排除,目前各村民小组已经确认并进行村民小组内公示的贫困户约有70余户(含五保户、低保户30户左右);村民小组内公示期(7天)结束后,将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事会进行把关审查,再进行村级公示;无异议的,报告三张镇、临渭区政府进行确认。

(机关党委稿,周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