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校党委召开党委职能部门、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负责人会议,部署“创先争优”活动中公开承诺、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及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讨论修改校第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安排签订《2011年度“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任务书》。校党委副书记宋觉同志主持并就相关部署作出明确指示,党委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制定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工作。
根据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和校党委的具体部署,机关第一党总支印发了相关具体安排意见,明确要求各单位:第一,应按时签订《工作任务书》;第二,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培训,注重贯彻施行;第三,应于6月29日、12月21日分别完成上半年、下半年及全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作为年度参加最佳单位评比的申报依据和资格条件;第四,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七大方面的工作。截至3月25日下午,各单位负责同志均已审签了《工作任务书》,开始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