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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提名陕西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安排意见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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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党支部书记:

校党委今天下午召开会议,宋觉书记出席,组织部李燕部长传达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昨天下午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认真做好陕西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部署(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现就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员推荐提名陕西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要求,按时组织本党支部党员会议,通知到每一位党员参加,完成机关党支部党员推荐提名陕西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推荐提名环节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高教工委统一部署,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性质,加强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严肃选举纪律,突出政治标准和先进性,体现广泛代表性,改善代表结构,规范代表产生程序,确保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分布广泛、党员拥护。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党的十九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应具备五个方面条件:

1、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头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带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时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对党忠诚,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

4、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带头创先争优,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求真务实、积极作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5、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凡是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对中央决策部署态度暧昧、阳奉阴违,口无遮拦、妄议中央的,要一票否决。

三、代表名额及构成

党的十九大代表,在坚持党的性质、体现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代表。要统筹兼顾,尽可能做到各个层次、各个方面都有代表。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要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注重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涌现出的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中央分配给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名额共43名(不含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额)。按照中央“十九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的规定,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拟确定为50名,代表构成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32名,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不少于18名,其中:工人党员代表6名(含农民工党员代表2名)。女党员不少于12名,少数民族党员不少于1名,55岁以下的党员一般不少于25名。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产生,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

(一)机关各党支部推荐提名的时间。机关各党支部应于2017年1月6日(星期五)10时前,向机关党委办公室报送本党支部党员会议推荐提名结果的附件2《登记表》。

(二)机关各党支部应在全省党员范围内,按照十九大代表构成要求,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1至50名代表推荐人选,填写附件2《党支部推荐提名陕西出席十九大代表初步人选登记表》。

(三)机关党委会议汇总各党支部推荐情况,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以及代表构成要求,提出机关党委1至50名代表推荐人选,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1月10日前,校党委在组织部汇总全校各基层党组织推荐提名情况基础上,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提出1至50名上报人选名单;将名单逐级向下反馈到各党支部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于1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册上报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

五、组织领导

1、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重大而光荣的政治任务,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的推荐提名工作,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

2、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都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确保党支部参与面达到100%,力争使所有党员全部参加推荐提名活动。

3、严格推荐提名程序和纪律。严格按党章办事,充分体现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严格坚持代表条件和推荐提名程序,在“三上三下”的推荐提名过程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4、切实加强引导和宣传。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正确领会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的要求,教育党员增强党性修养,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配合党的十九大代表推荐提名工作,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此外,第一,12月29日下午,机关党委在《火炬》上传发了《西北政法大

学机关党委贯彻落实校党委有关工作部署的安排意见》,请各位党支部书记务必提醒各位处级干部高度重视2016年度述职考核工作,不得有误。

第二,请各党支部书记将有关工作任务的完成统筹安排,减少会议次数。

第三,请各党支部书记安排、统计2016年度本党支部及党员、教职工获得的校内外集体、个人荣誉,以及公开发表,在省、市等层次交流的成果,尽快报送。

西北政法大学机关党委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 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的界定范围

1.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党政机关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央和省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拥有集团公司主要资产的股份公司)及其二级公司领导人员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中央金融单位以及金融系统一级分行领导人员。

2.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是指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和教科文卫体等工作的;县级以下党政机关的干部,包括乡镇、街道社区干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的处级及以下干部;中央和省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中央和省管理的企业单位、中央金融单位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高等院校二级院系领导人员及以下管理人员;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

3.工人党员:是指各类企业和金融单位中的非脱产管理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产业工人和营业员、服务员等;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的非脱产管理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中的非公务员;从事各类生产、服务工作的农民工。

4.农民党员:是指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和从事农村工作的非公务员,包括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和广播员、放映员等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5.专业技术人员党员:是指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担任中小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管理职务,同时从事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在党政机关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中央和省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中的专家学者,不列为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2  党支部推荐提名陕西出席十九大代表初步人选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