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书记:
按照校党委部署和组织部通知精神,现将机关近期有关党务工作安排如下,请党支部书记及时、主动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沟通、协商,组织本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投入,认真准备,全面完成。
一、关于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主题
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
会前准备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效的重要标志。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自学基础上,机关党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落实“三项机制”、推进“追赶超越”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开展学习讨论,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要紧扣会议主题,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查摆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3)严守政治纪律,对党忠诚老实,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甚至弄虚作假、期满党组织。
(4)担当责任,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所分管领域的违规违纪言行,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打招呼、递条子,不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
(5)纠正“四风”不止步,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摆表现、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查找解决表太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6)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员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基础上,对照《中
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从上述六个重点方面,逐条查找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主持召开一定层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有分量的批评意见。党支部全体党员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实行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分级审核制度:
(1)机关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职能部门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发言提纲由党委组织部审核。
(2)副处级党员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处级党员干部)及党支部书记的发言提纲由交机关党委书记审核。
(3)党员的发言提纲由党支部书记审核。
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审核通过后方可开会。
(四)会议时间
1、机关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14:30进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机关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应于2018年1月17日(星期三)17:00前进行,由党支部书记协商职能部门负责人后通知。
(五)参会人员
1、机关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
(1)分管的校领导;
(2)机关党委委员;
(3)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成员。
2、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参加人员
(1)本党支部全体党员;
(2)机关党委负责人或党委委员。
(六)会议议程及要求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均由相应的党支部书记主持
1、机关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由机关党委负责人主持。
议程有三项:一是机关党委负责人代表机关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其他委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参会党员校领导对会议进行点评,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过好党内政治生活提出要求。三是机关党委负责人对会议进行总结。
2、专题组织生活会由本党支部书记主持。
议程有三项:一是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党支部书记带头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参会机关党委负责人或机关党委委员对会议进行点评,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过好党内政治生活提出要求。四是党支部书记对会议进行总结。
3、要坚持领导带头。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要过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起到表率作用;非中共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列席相应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不做对照检查,可提出批评意见。
(七)注意事项
1.机关党委负责人应负责与参会校领导联系,提前将会议准备情况向参会校领导汇报;提前3天将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处级党员干部的个人发言提纲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地点报党委组织部;应安排专门人员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机关党委将进行检查。
2.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领导,确保会议效果。
3.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会议准备不充分的、材料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准开会;要提前协调好会议时间,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期间,党员不得请假。
4.要安排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会议召开后5日内,形成民主生活会报告,连同会议记录(复印件)送交党委组织部冯斐(88182248 )
二、关于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
(一)总体要求
结合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原则,结合党员个人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对照党员标准,聚焦政治合格、执纪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要求,开展面对面的评议工作,确定评议等次,达到明辩是非、解决问题、增强党性的目的。
(二)民主评议内容
围绕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六个重点”开展民主评议。一是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是否认真执行党组织决定决议,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三是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四是是否勇于担当负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积极干事创业;五是是否严防和纠正“四风”,身体力行做表率;六是是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遵守党规党纪和校纪校规。
(三)民主评议程序
以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
1、个人自评是党员本人结合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作自我评定,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正反打印),并在党员大会上汇报自评情况。
2、党员互评是根据个人自评情况,党员公开开展相互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民主测评是党支部发放测评表,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由党支部组织掌握,作为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的重要参考;可结合工作实际,邀请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民主测评。
4、组织评定是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确定优秀等次的党员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党员互评要逐人进行。党支部班子成员要积极做表率,带头开展民主评议,听取党员批评意见。
(四)评议结果运用
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经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包括评议等次、现实表现、存在问题、努力方向等),填写到《西北政法大学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上,报机关党委审核盖章后,向党员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五)民主评议时间
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在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17时前完成。
机关党委汇总评议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月19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六)注意事项
1、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所属党支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议工作。
2、党员校领导和党员处级干部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民主评议活动。
3、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参加民主评议,一般不确定为优秀等次;对民主评议中存在不合格表现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组织处理。
4、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可与年度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要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落实《西北政法大学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公布党员积分并作为评议重要参考。确保评议活动不走过场,评议结果公平公正。
5、民主测评结果由党支部委派专人统计,测评结果一般不予公开,必要时可向党员本人反馈。
机关党委
2018年1月10日
附件:
上一篇:机关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