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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中共西北政法大学机关委员会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 来源:机关党委
  • 发布者:机关党委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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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北政法大学机关委员会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879日机关党委会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党员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学习和不断研究新形势下高校内涵建设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全面建设和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的能力,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机关党委委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机关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提出学习要求,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机关党委副书记协助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  机关党委办公室为秘书单位,主要职责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学习计划的草拟、学习资料的准备、会务组织、学习考勤及报道,并及时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第七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党史、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基础政治理论知识,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学习交流。

第八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体学习是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观看视频、学习研讨和校内外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各成员要根据机关党委统一要求,按照安排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自学参考书目,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

第九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如遇上级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传达,随时安排集中学习。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机关党委办公室通知有关人员。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组织管理

第十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一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要保证质量,精心设计主题,安排重点发言,明确发言时间,深入开展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位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第十二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要做好记录。提倡各位成员结合学习专题和各自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第十三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考勤通报制。扩大集中学习时,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须填写制式请假条,由本部门主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并委托本支部副书记或1名委员参会。考勤制度实行“一会一通报”,即下次会议通报上次会议签到情况。年终对各党支部参会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第十四条   机关党委办公室定期通报学习、考勤、交流发言等情况,并纳入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述职述廉和党支部书记述党建的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