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总支部委员会
各党支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内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称“党章”)、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及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拟定中共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称“机关一总支”)《各党支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内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以下称《有关制度》)。
二、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党的生活是在党内就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开展的各种活动,主要有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党委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阅读党报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党内报告,以及有益于党的自身建设的其他活动;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主要有党员大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
三、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精神,党组织关系在机关一总支各党支部的党员,不论其职务高低,均应参加党支部召开的党的组织生活会议(以下称“党组织生活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当依照机关一总支《党员参加党内会议、集体活动纪律要求》的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在事后及时、主动去党支部书记处了解所缺席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按照党支部安排积极弥补。
四、党组织生活会根据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的具体安排由党支部召开;一般情况下,各党支部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党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党组织生活会必须定期召开。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即原则规定上是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三)党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选定的议题专门召开,也可以结合党支部党内其他工作内容一并举行,但应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中明确标示。
(四)党组织生活会应当有明确的目的和必要的准备。每次应当确定重点,突出要解决什么问题;克服和防止无目的、无准备、无效果,单纯为完成过组织生活任务而开会的形式主义状况。
(五)党组织生活会以学习近期党的文件、上党课、必要的汇报、总结工作以及党员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讨论解决、同志们之间进行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为主要内容。
(六)党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既要交流思想,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又要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进行相互批评;提高会议质量,增强实效性。
(七)党组织生活会也是党员活动日,因此既要富于政治性,也应丰富多彩、形式多样,通过有教育、警示、激励等意义的电影、戏剧、录相、英模报告会、参加革命事迹博物馆、实地考察城乡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等具体活动,起到对党员进行人文管理、有效监督和充分凝聚、鲜活感召的作用。
(八)党组织生活会应当充分听取和密切结合党内外群众的批评意见、改进建议等,完善党组织生活。
五、党组织关系在机关一总支各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以下称“党内民主生活会”)。
六、除有特别规定和上级党组织另行安排外,党内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召开;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机关一总支各党支部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应当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三)党内民主生活会按照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的具体安排召开,一般每年应当举行一次。
(四)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是对党支部所在单位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科级干部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情况;
2、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完成学校重大任务情况;
3、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及民主集中制实行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干部思想、工任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不同意见情况;
5、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
6、其他重要情况。
(五)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前,党支部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提前确定中心议题并及时通知应到会人员准备书面发言提纲,同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通报给出席人员或者在会上通报;防止将会议开成工作汇报会、计划部署会等。
(六)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须具有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和环境,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一般来说,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有正确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为了抵制和消除各种消极、不良、腐败现象,在弄清原则是非的基础上达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特别是相互批评要与人为善,要注意政治,不纠缠非原则性的小是非;以理服人,不以势吓人,不以势压人,不以势欺人;不闹个人意见,不借机攻击和诬陷同志;
3、应当严于律已。自我批评时要襟怀坦荡,不文过饰非,不敷衍塞责,要勇于、敢于检查和揭露工作、生活中各种问题、矛盾;
4、必须以民主讨论的方式进行。既要有敢于坚持真理、伸张正义、修正错误的勇气,又要讲求方式、方法,心平气和, 不搞无情打击、残酷相斗;
5、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积极的思想检查、斗争,避免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或闹无原则的纷争;
6、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同志们的批评意见要虚心对待,不能记恨记怨。
七、党组织生活会、党内民主生活会都应当将党员是否按时、主动交纳党费作为一个方面的问题提出来总结评比,以检查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
八、具体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可由党员本人在《党员组织生活手册》中简明填写,党支部书记应在相应栏目签名或盖章证明。
九、每次党组织生活会、党内民主生活会后,均应形成简明扼要的书面材料交机关一总支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十、每次党组织生活会、党内民主生活会情况均应详细记录在党支部(党总支)会议记录本上,并按通知要求报送机关一总支、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检查。
十一、对本《有关制度》的具体内容,党支部应当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学习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本《有关制度》执行中出现新问题时,由机关一总支请示学校党委组织部后解释、解决并加以完善。
十三、本《有关制度》已经机关一总支扩大会议通过,自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起在机关一总支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