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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总支、分会《2014年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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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机关第一党总支 工会机关一分会

2014年总支中心组、党支部

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

按照校党政部署、党政部门安排,结合总支岗位职责和总支、分会《2014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总支中心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包含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建主题专题学习、辅导报告、教育培训等在内,下同)工作计划安排》。

一、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职责依据

党总支作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组成部分,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学校党委、行政、纪委决策部署和党委部门指导下,具体履行所属职能部门、党支部中共党员(必要时延伸至其他非中共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的岗位职责。

二、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对象

根据实际,总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对象为:

(一)按照校党委、行政、纪委部署和党委部门(如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政办等)安排,总支组织或者协助组织处、科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

(二)围绕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总支、分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具体组织总支中心组成员及总支中心组扩大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

(三)按照校党委、行政、纪委部署和党委部门安排、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总支指导并由各党支部自行组织本党支部中共党员(视政治理论学习具体内容确定其他非中共党员教职工是否一并参加)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

三、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2014年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

(一)常用的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政府及政府部门规划、意见,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等。

(二)校党委、行政、纪委和党委部门安排遵照上级党政机关即时部署的内容,包括学校党政决定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如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大学章程以及组织、宣传工作安排等。

四、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要求

(一)处、科级干部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时,应当根据学校有关部门或机关第一党总支的通知要求,提前到达规定地点,完成考勤、签到手续,按时参加;不早退,不随意走动,不接、拨电话,不干其他事务;认真做好记录、笔记;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业任务。

(二)总支中心组成员及总支中心组扩大成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执行机关第一党总支按照学校党委201046日《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党政办201041日《西北政法大学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于2010510日实施的《关于机关第一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有关问题的具体安排》和2012925日实施的《中心组成员联系党支部有关补充安排》有关规定。

1.  总支中心组成员及总支中心组扩大成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2个学时左右;日期一般为3月、5月、10月、12月的某一个星期三下午,具体学习时间、内容等另行通知。

2.  总支中心组成员除应参加所在党支部及总支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外,每年还应参加所联系的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共4次(含)以上,承担宣传讲解、辅导反馈、听取反映、收集意见、建议等任务;每次参加的时间应不少于1个学时。

3.  总支中心组成员联系党支部情况为:

刘玉龙(88182250):保卫处、审计处2个党支部;

李政敏(88182251):工会、宣传部、统战部3个党支部;

赵全宇(88182221):党政办、人事处、学生处3个党支部;

  鹏(8818221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纪委监察室、组织部3个党支部;

张文渊(88182219):团委、校友工作办公室、招生就业处3个党支部。

(三)各党支部组织本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应按照学校和总支的要求扎实进行。

1.  党支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以集中集体学习为主,党员、教职工个人补充自学为辅。

2.  党支部集中集体学习:(1)每月1~2次,全年不少于10次,每次2个学时左右;(2)形式应当灵活多样,包括领读、轮读、报告、讲座、讨论、培训、观摩、考察等,全年合计不少于20个学时;(3)具体时间、形式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总支建议一般安排在星期三下午为宜,但请避免与学校、总支中心组安排的学习时间相互冲突;(4)可以专门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也可以利用职能部门周例会的机会安排政治理论学习;(5)学习内容由各党支部参考总支《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第三条及党总支原则要求(在校园网上总支宣传网页《火炬》刊发)确定;(6)各党支部不必报送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简表,但年终时应于1226(星期五)16时前,将2014年本《党支部集中集体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附表1;下称《学习情况统计表》)报送机关第一党总支(长安校区办公楼B44-12号,电话88182250),内容应包括2014年本党支部组织的每次集中集体学习的时间、地点、篇目主题、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以及全年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次数、人数等;(7)每次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前,党支部书记(或组织支委)应当通知到每一个党员(包括党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处级、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内)按时参加并由本人签到,因公、私事务不能参加的,应由本人参照机关第一党总支200871印发的《党员参加党内会议、集体活动纪律要求》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党支部内要对每个人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年度统计,年底时通报表扬、批评并记录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8)各党支部对所组织的每一次集中集体学习(包括虽非本党支部安排但属按照学校、总支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党员、教职工参加的全校、全总支学习、培训、讲座、报告等在内)都应完整记录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且其记载应与所报送的《学习情况统计表》内容能够相互印证;(9)总支在201412月中、下旬适当时间,对照各党支部《学习情况统计表》,组织检查(或抽查)《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请各党支部记录今年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时,按照2012年年底总支查阅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时在上面所签意见、建议注意加以完善。

3.  政治理论学习的自学:(1)各党支部还应安排党员、教职工每月(寒假、暑假除外)不少于4个学时的自学,全年约40个学时;(2)党支部每月指定自学主题或篇目(已经党支部组织集中集体学习之外的);(3)要求每人做好自己的学习笔记(包括参加学校、总支、支部的集中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在内),由党支部组织检查,总支亦可以随机进行抽查。

(四) 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要求:(1)党员(教职工)参加2014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应当结合学习内容和本人岗位工作实际,撰写2篇以上(含)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2)每篇以1500~3000字符为宜;(3)除学校、总支另有要求外,党支部可以指定撰写的主题、题目,也可以由党员自行选择;(4)参加学校、总支组织安排的各类征文活动、发表在校内校外各类报刊(不限是否公开发行)上、上级机关部门会议研讨交流等的论文、文章均可计入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要求数之中,但以向党支部提交了纸质稿件为准;(5)其他非党教职工是否提交政治理论学习成果,不作统一要求,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6)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由党支部统一收取并编写简明目录,按序整理、统计,填写本《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成果统计简表》(附表2),于20141226(星期五)16时前,与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一并报送机关第一党总支;(7)一经发现党员、其他非党教职工所递交的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系由抄袭他人、网络拼凑、他人代笔等形成,除不计算为本人、本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成果外,同时由总支会议研究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禁止所在党支部、职能部门将其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及其他先进个人的一票否决条件。

(五) 总支仍将在20151月上旬的适当时间,举行2014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建知识、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测评,全面检测党员、非党员教职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

(六)总支仍将在年底前后对各党支部、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测评、成果完成以及参加党建活动等进行统计通报,其综合排名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党支部书记、先进党支部的具体考量标准。

(七)各党支部在政治理论学习过程中,如有不清不详之处,应及时告知机关第一党总支解决。

 

 

西北政法大学

机关第一党总支  工会机关一分会

2014319

 

 

附表1党支部集中集体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

附表2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成果统计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