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学校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校党委部署和组织部通知精神,现将各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党支部按照要求组织本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开好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目标要求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深刻汲取违纪案件教训,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主题,对照近年来高校系统和学校师生身边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落实学校“四个专项治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审计整改意见、廉政风险防控、校内巡查等各项任务,围绕落实“以案促改”各项要求、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等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强化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牢固“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
二、会前准备
1.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开好“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效的重要标志。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筛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原副校长陈勇、张培营,西安体育学院原副院长白跃世等一批典型案件,以及发生在教职工身边的违纪案件,组织开展案件剖析,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2.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要紧扣主题,重点从以下19个方面查找问题:
(1)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3)是否存在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超标、公房出租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公务接待、变相报销接待费用问题;
(5)是否存在公款出国(境)不按期回国、擅自改变出行路线问题;
(6)是否存在多占住房问题;
(7)在科研经费报销方面是否存在虚设名目、冒名、骗取、多报等问题;
(8)是否存在乱发、乱报加班费问题;
(9)是否存在违规设立“账外账”“小金库”问题;
(10)是否存在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围猎”问题;
(11)在招生考试方面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风险防控不到位、说情打招呼、试题信息泄密等问题;
(12)在物资采购方面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超标准、超规格问题;
(13)是否存在财务报销把关不严问题;
(14)是否存在收费管理不规范、公款私存、公款截留问题;
(15)在学生评奖、入党、推免等方面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有失公平、收取好处费等问题;
(16)是否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
(17)在选人用人、人才引进、人事招录等方面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18)在工程招标、预算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19)在公务出差方面,是否存在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会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从上述19个重点方面,逐条查找梳理处室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全体党员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实行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分级审核制度:
1.职能部门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发言提纲由党委组织部审核;
2.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发言提纲由机关党委审核;
3.党员的发言提纲由党支部书记审核。
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审核通过后方可开会。
四、会议时间
机关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应于11月15日前进行(各党支部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后报机关党委备案)。
五、参会人员
1.本党支部全体党员;
2.机关党委负责人或党委委员;
3.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
六、会议议程及要求
1.专题组织生活会由本党支部书记主持。
2.议程有三项:一是党支部书记带头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参会机关党委负责人或机关党委委员对会议进行点评。三是党支部书记对会议进行总结。
3.要坚持领导带头。部门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起到表率作用;非中共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列席相应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不做对照检查,可提出批评意见。
七、注意事项
1.机关各党支部要加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领导,确保会议效果。会议期间应安排专门人员做好记录备查。
2.会议准备不充分的、材料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得开会。
3.要提前协调好会议时间,党员不得请假。
中共西北政法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