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书记:
5月9下午,校党委召开会议,就近期有关工作进行部署,校党委赵健副书记主持,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校党委组织部部长李燕、副部长康鹏安排了有关工作。现结合校党委部署和组织部安排,将近期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告知如下,请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及时组织、认真准备、积极完成。
一、“七一”党内评优表彰
(一)校党委5月8日西法大党发(2017)11号《关于做好“七一”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全文见校园网办公系统),规定了评选表彰的范围、条件、名额、程序、时间及注意事项等,请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党员学习,并遵照开展、按时进行。
(二)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应在5月30日(星期二)16时前,完成相关评选、申报工作,包括召开党支部党员会议评选、形成书面名单和材料(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向机关党委办公室报送等;届时未报送的,视为放弃各项评选、申请。
(三)各项评选、申请事项安排
1、先进基层党组织中的先进党支部。机关有4个先进党支部名额,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机关党支部均可申报;申报者应形成、提交10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A4规格纸张、不超过1页2面;标题“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用2号标宋体;标题下为“机关党委×××党支部”,用3号楷体;正文用4号宋体或仿宋体,30字×26行/页。
2、优秀党务工作者中的优秀党支部书记。机关有2个优秀党支部书记名额;在机关全体符合条件的党支部书记中产生;申报者应提前形成、提交先进事迹书面材料,材料形式要求同上述(三)1。
3、优秀共产党员。机关33个党支部有28个优秀党员名额。(1)有5名以上符合条件党员的党支部,在本党支部内各产生1名优秀党员(机关23个党支部产生23名优秀党员);有4名以下符合条件党员的党支部10个,联合产生5名优秀党员。(2)直接产生优秀党员的党支部,应形成、提交党员个人先进事迹书面材料,材料形式要求同上述(三)1;联合产生5名优秀党员的党支部,报机关党委汇总、最后确定,再由有关党支部按照机关党委办公室通知,形成、提交优秀党员个人先进事迹书面材料,材料形式要求同上述(三)1。
(四)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各项有关评选名单。时间为5月31日(星期三)下午3时,地点在机关党委办公室(A613);请各位委员按时参加(如无变化则不另行通知)。
(五)机关党委中心组第五次集中集体扩大学习时,通报机关党委会议确定的有关报送结果。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
按照西法大党发(2017)1号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西法大党发(2017)4号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及党委部门有关工作重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请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机关各党支部应于5月18日(星期四)16时之前,制定并向机关党委办公室报送《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方案》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标题为:机关党支部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方案,居中,用2号标宋体;标题下为:机关党委×××党支部,居中,用3号楷体;正文用4号宋体或仿宋体,文中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二级标题加粗加黑正文字体;A4规格纸张,30字×26行,A4规格纸张、不超过1页2面,简明扼要;内容应包括本年度的讲党课、专题学习、专题讨论、主题党建活动、专题征文等内容安排、要求。
(二)每个党员5月18日(星期四)6时之前,应向党支部书记报送“2017年党员个人学习教育计划”电子版;材料形式要求同上述(一)。
(三)校党委组织部督导组于6月上旬进行上半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检查督导,请各党支部按照校党委组织部5月8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复印发机关各党支部)精神,对照检查本党支部工作进行情况,并形成材料体系,接受督导检查。
三、机关党委中心组第五次集中集体扩大专题学习讨论
时间为6月2日(星期五)下午2:40,地点为长安校区校务楼4层会议室,主要议程包括各党支部汇报(内容要求与前2次相同)、安排通报工作及集中集体扩大专题学习讨论。专题为习近平同志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讲话;届时各党支部书记应结合实际,形成不超过3分钟的书面发言提纲,发言后交机关党委办公室。
机关各党支部应在5月份的组织生活学习中,安排一次专题学习讨论习近平同志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考察讲话;应有集中集体学习,也应有党员的讨论发言;应通知联系本党支部的机关党委委员参加;注意提交学习讨论图片。
四、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受教育部委托,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陕西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专家组,将于5月22日至26日进校,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审核评估。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应主动沟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职能部门结合评估指标体系中相关要求和学校《自评报告》,紧密围绕本部门职能工作实际,就有效管理、搞好服务、提供保障、积极促进本科教学工作、人才培养等,形成5分钟左右的专家组座谈、走访察看书面汇报材料,于5月18日(星期四)16时前向机关党委办公室报送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要求:A4规格纸张、不超过1页2面;标题为“职能部门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汇报材料”,用2号标宋体,居中;标题下为“西北政法大学×××”(处、部、室、办),3号楷体,居中;正文为4号宋体或仿宋体,30字×26行;请按时报送并作为评优否决因素。
五、党费收缴
请各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安排,和机关党委通知要求,及时、足额收取、缴纳党员党费;党员领导干部应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六、机关党支部补充选举
机关党支部本届任期为3年(2015年5月--2018年5月),故不再进行整体换届选举,但因工作调动、调整而出现支委、支部书记空缺的,应按程序由党支部党员会议推选候选人,报批后补充选举产生。
七、第三批党员先锋岗评选
请尚未评选产生“党员先锋岗”的党支部,在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获得“优秀”的党员中,各评选1名“党员先锋岗”党员,5月30日16时前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八、有关通报
5月5日机关党委中心组集中集体扩大学习会上各党支部汇报组织生活及职能部门完成、推进学校重点工作、专项任务后,有个别党支部没有按时提交书面汇报提纲,提出批评。
西北政法大学机关党委
2017年5月12日
附:部分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表(供参考)
西北政法大学机关部分党支部校优秀党员评选表
序 号 | 校优秀党员人选 | 所在党支部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有关说明和要求:
1、机关党员人数在4人(含)以下的党支部共10个,这10个党支部应在10个支部36名党员范围内评选校优秀党员5人。
2、由机关党委办公室汇总10个支部评选结果后,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5名人选。
3、应注重推荐工作在一线的教职工党员(原则上请不要提名推选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4、附10个党支部36名党员名单:
(4) 校工会:王 贤 邝明萱 金 山
(8) 高教所:闫亚林 宋鸿雁 郭艳利 余 涛
(10)后勤办:张处社 宋雅平 张洁琼 王 鹏
(11)后勤产车:高 岩 杨晓东 邱新胜 吴修银
(18)经开处:刘光勇 胡 炜 曹忠发 常 青
(19)教师中心:席凌云 许晓冰 盖青青
(21)科研处:程启悃 王玉兰 陈 卓 苏旭东
(25)校团委:宋 白 燕 楠 许 鸣 任 钢
(26)统战部:李宝丽 刘育龙 王小洁
(30)校友办:孙学龙 杜 平 张文渊